第112章 宋朝的法律(1 / 2)

衙门的后堂里,李冲翻看著《宋刑统》,脸色有些凝重。

《宋刑统》的全称是《宋建隆重详定刑统》,是北宋建隆四年由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竇仪主持制定的法典。

当时正值五代之末,民风彪悍,为了安定民心,《宋刑统》以唐律以及后周的《显德刑统》为范本,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。

隨后,由赵匡胤下詔,令大理寺刻板摹印,颁行天下,成为中国歷史上首部刻板印行的法典。

当然,关於《宋刑统》诞生的前因后果,李冲是不清楚的。

但他要想正常地履职,对於北宋的律法,定然是要烂熟於心的。

此番出了朱家杀婢这件事,李冲就又翻了出来,准备找找相对应的法律条文,可结果却不如人意。

“怎么样啊?能不能光明正大地杀了那个紈絝,给张大娘的女儿报仇啊?”

钟眉有些急迫。

可李冲却摇了摇头:“不好说啊,按照律法来说,就算是朱秉中杀的人,好像也判不了他死刑。別说死刑了,流放都难。”

“喏,你看这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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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著律法书上的记载,李冲直摇头。

钟眉迫不及待地探头看去,上面写的清清楚楚。

《宋刑统·斗讼律》规定:“诸奴婢有罪,其主不请官司而杀者,杖一百;无罪而杀者,徒一年。”

主人杀奴婢,就算是无罪而杀,至多也不过徒一年而已,一条人命就换了一年,实在是太过於贱了。

钟眉气得脸色涨红,一拍桌子忍不住说道:“不是说杀人偿命吗?这定的什么鸟律法!”

李冲摆摆手,示意她声音压低些,隨后又翻了几页,將书放在她面前。

“还有呢。”

钟眉一把拿过书来看,上面写了另一条法律。

“诸主殴部曲至死者,徒一年;故杀者,加一等。其有愆犯决罚致死,及过失杀者,各勿论。”

钟眉义愤填膺:“那照这么说,要是那朱秉中咬死了自己是误杀,你还不能处置他了?”

李冲也很是气愤,但也不得不点了点头。

这个时代,就是一个吃人的时代,奴婢是没有自己的人权的。

杀人是要偿命,可在朝廷看来,她们根本算不得人,自然不会给凶手偿命。

“看来,还是我的办法好用!”钟眉豁然起身,“这事你不用管了,我去找武二,让他给山里送信,我爹的仇也该报了。”

“你回来!”

李冲拽住钟眉,一把將她拉了回来。

因为用力过猛,钟眉一个踉蹌,直接栽在了李冲怀里。

李冲被撞得向后一仰,两个人就这么搂在了一处,气氛一时凝固了起来。

“这个……”

李冲尷尬地不知说什么好,本想拦著她胡闹,结果却成了这样,钟眉不会以为自己是在故意占便宜吧?

钟眉的脸色通红,心中也在胡思乱想。

“他这是什么意思?这里可是衙门,他难道……”

就在二人神思不属的时候,脚步声响起。

“老爷,吴头回来了,他把朱二公子带来了,您看……”

瞧见搂在一起的两人,来报信的衙役愣了一下,然后赶紧后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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