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价值连城的皇孙玉佩,你拿五十两打发叫花子?(2 / 2)

刘三把银锭一把抓过,沉甸甸的份量让他心里踏实了。

他对著陈朝奉千恩万谢,感觉自己占了天大的便宜,转身就溜走。

看著他消失的背影,陈朝奉拿起那块玉佩,凑到灯下,贪婪地来回欣赏。

五十两?

这块玉,后面加两个零,都有的是人抢破头。

他要把玉佩藏在最隱秘的地方,等风头过去,找个手艺最好的师傅把字磨掉,那就是他陈家的传家宝!

……

雨不知何时停了。

刘三揣著银子,走在湿滑的石板路上,脚底下轻飘飘的。

他没直接回家,而是拐进一条小巷,在京城最有名的“李记烧鸡”铺子前停下。

“老板,来一只最肥的烧鸡!”

“再给我打一壶上好的女儿红!”

他从怀里摸出刚到手的银锭,在案板上一拍,发出“当”的一声闷响,豪气干云。

他忘不了那个还在詔狱里等死的“財神爷”。

这才是第一件宝贝,就换了五十两!

那小子既然能拿出这种东西,外面肯定还藏著別的!

不能让他就这么死了!

起码,不能让他舒舒服服地死了!

得把所有的宝贝都榨乾净才行!

……

詔狱最深处。

当那股混合著酒香和肉香的热气飘进牢房时,盘腿坐著的朱熊鹰,睁开了眼睛。

鱼,上鉤了。

“吱呀——”

牢门上的小窗被打开,刘三那张堆满奉承笑容的脸出现在外面。

“兄弟,醒著呢?”

他把油纸包著的烧鸡和一小壶酒递进来。

“哥哥我今天高兴,弄了点好东西,咱哥俩喝一杯。”

朱熊鹰没说话,接过烧鸡和酒。

他慢条斯理地撕开油纸,那烧鸡烤得焦黄流油,香气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。

他撕下一只肥硕的鸡腿,旁若无人地啃一大口,肉质酥烂,满嘴油香。

接著,他拔掉酒壶的塞子,仰头灌一大口。

刘三就这么看著他吃,看著他喝。

这小子,明明两天后就要被千刀万剐,可现在这副样子,哪有半点死囚的狼狈?

那悠閒自得的劲儿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自家后花园里吃宵夜。

这份镇定,让刘三心里直发毛。

他越是这样,就越证明他有底气。

“兄弟,你那玉佩……哥哥我帮你出手了。”刘三搓著手,试探著开口,

“价钱不怎么好,那玩意儿太烫手,就换了这么点酒肉钱。”

朱熊鹰把嘴里的骨头吐掉,又灌一口酒。

他转过头,看著刘三,脸上露出一副说不清是嘲讽还是怜悯的表情。

“对你来说,不少了。”

刘三的心臟“咯噔”一下。

“你……”

“一块玉佩而已。”朱熊鹰打断他,把剩下的半只烧鸡推到一边,像是突然没胃口。

“我这条命,可比一块玉佩,值钱多了。”

他靠在墙上,闭上眼睛,一个字都不再多说。

刘三站在牢门外,浑身的血液都衝上头顶。

我这条命,比一块玉佩值钱多了!

这话什么意思?

意思是,他还有更大的財宝!

意思是,只要他能活下来,自己就能得到更多!

刘三的呼吸急促起来,心里像是有一百只爪子在疯狂地挠。

一个疯狂的念头,在他脑中成型。

不能让他死!

蒋大人要他死,陛下要他死,可他刘三,偏要让他活著!

一个死人,一文不值。

一个活著的財神爷,能源源不断地吐出金子!

刘三攥紧了拳头。

他看著牢里那个闭目养神的囚犯,那个背影,此刻在他的眼里,已经不是一个死囚,而是一座闪闪发光的金山。

他转身,快步走出了这条阴森的过道。

他要去见一个人。

一个能在这詔狱里,帮他把一个死人变成活人的关键人物。

北镇抚司詔狱的……牢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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