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8章 最后一位旗人(1 / 2)

李青云停下脚步。

他没有理会那个狼狈逃窜的西装男,目光只是饶有兴致地,落在那位追打人的老头身上。

雾气很浓,鬼市里的人影都显得模糊。

但那个老头,却异常清晰。

他衣衫襤褸,那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上,打著好几个顏色不一的补丁,脚上的黑布鞋,鞋面已经磨破,露出了里面的棉絮。

可他挥舞著那根鸡毛掸子的动作,却不见丝毫的狼狈。

手腕翻转,腰背挺直,每一下都带著风声,竟有一种老帅在沙场上,指点江山的架势。

直到西装男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浓雾里,老头才停下来,拄著鸡毛掸子,微微喘著气。

他转过身,重新走向自己的摊位。

李青云的目光,像一把手术刀,细细地剖析著这个人。

【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??????.??????】

那爷,那震东。

叶赫那拉氏的后裔。

头髮已经花白,却用髮蜡一丝不苟地向后梳著,即使在这样潮湿的雾气里,也没有一根乱发。

他的手很瘦,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指甲修剪得乾乾净净,没有一丝常年干粗活留下的老茧和油污。

最引人注目的,是那双眼睛。

在昏暗的鬼市里,那双眼睛亮得嚇人,像两盏探照灯,又像两把锥子。

眼神里没有落魄文人的颓唐,只有一股子,看谁都像看土鱉的,蔑视眾生的傲气。

被赶走的西装男,心有不甘,在远处的人群里骂骂咧咧,声音不大,却足够刺耳。

“老东西,给脸不要脸。”

“那个破扳指,给你五千都不卖,你他妈等著饿死吧。”

那爷听到了,他只是挺了挺本就笔直的腰杆,从鼻子里,发出一声冷哼。

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。”

他的声音不高,却字字清晰,像一颗颗小石子,砸在鬼市这潭死水里。

“那是康熙爷当年赏给我祖上的物件,卖给你这种,专倒腾假货去国外的汉奸。”

他顿了顿,一字一句道。

“脏了我的手。”

李青云的嘴角,微微上扬。

就是他了。

和前世记忆里那个寧折不弯的倔老头,一模一样。

前世,这位爷是潘家园唯一的清流,也是后来那场惊动京城的“博古斋贗品案”里,唯一敢站出来指证赵家的关键人物。

可惜,他死的太早了。

在赵家动用雷霆手段之后,这位最后的旗人,穿著他最体面的一身长衫,从京城最高的桥上,跳进了冰冷的护城河。

死的时候,手里还紧紧攥著那枚康熙扳指。

这一世,李青云不会让悲剧重演。

这种人,是真正的国士。

国士,不该死於宵小之手。

李青云迈步上前,穿过稀疏的人群,走到那爷的摊位前。

他没有说话。

只是从口袋里,掏出一根“中华”烟,用一种极其老派的手势,递了过去。

他的双手,捧著那根烟。

虎口微微张开,食指与中指併拢,將烟身夹住,恭恭敬敬地,递到那爷的面前。

这是满清遗老之间,才懂的“敬长”礼。

代表著晚辈对长辈的最高敬意。

那爷锐利的眼睛里,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。

他那张因为愤怒而紧绷的脸,线条柔和了几分,眼神里的戾气,也消散了不少。

他上上下下,仔仔细细地,打量了李青云一眼。

这个年轻人,穿著普通,但那双眼睛,深不见底。

他不像鬼市里那些倒爷,眼神里全是贪婪和算计。

也不像那些附庸风雅的凯子,眼神里透著愚蠢和虚荣。

他的眼神,很静。

静得像一口古井。

那爷迟疑了一下,还是伸出那双修长的手,接过了烟。

他没有点燃,也没有夹在耳朵上。

只是把烟,放在鼻尖,轻轻地闻了闻。

那姿態,像是在品鑑一杯陈年的普洱。

“小辈,懂规矩。”

那爷终於开口,声音沙哑,带著京城老炮儿特有的腔调。

“哪旗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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