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四章 利字当头(2 / 2)

“今年也就还剩这么一个名额,让他们各家都看著办。”

说著,黄天河忽然伸出一根手指,指尖隱隱有一缕白雾飘散出来,形成一柄虚幻的短剑。

轻轻在空气中一划,白雾短剑散去的瞬间,他的目光落在了桌上。

一只吊脚大蚊子,被切成了两半,死得很安详。

“秋蚊子最厉害,咬人也疼,所以见著就得杀。”

黄天河缓缓吐出一口气,挪了挪肥硕的身体,似乎愈发疲惫起来。

“把仇老九放出去兜兜风,让外面那些人挪挪眼,別整天尽盯著我长河帮。”

……

孙府。

孙家设宴,內堂灯火通明。

“府里厨子的手艺虽没有严大师傅好,味道却也说得过去,你尝尝。”

孙典史像是很开心,完全没了往日在衙门里的威势,好似真就是一个大哥。

不仅让陈灼坐到他旁边,还一个劲的叫人专门给陈灼夹菜。

“多谢孙大人。”

感受到今夜这份不同寻常的热情,陈灼微微一笑,照单全收。

他既没有诚惶诚恐,过分回应,也没有拒绝。

孙典史的態度,他倒也不太意外。

一头全须全尾的狗妖,若是能分毫不差的剖开血管,所得真血,就用寻常盛装妖血的瓷瓶,足够装满百八十瓶。

有价无市的妖兽真血,数量如此庞大,价值不可估量。

对他热情些,不算过分。

只是…

当初能將他『卖』给黄源儿,是因为他价值不高,现在价值倒是够高,可难道不会没有比他更高的价值?

吃一堑长一智,他还没有那么头昏,真以为对方把他当成了自己人。

一切,都不过一个利字。

即使之前他还与其谈了一笔交易,那也仅仅只是交易。

“严大师傅曾与我父亲有救命的恩情,你与他如此亲厚,就跟小斐一样,都是我的弟弟。”

“想来让你叫声峰哥,不算过分吧?”

孙典史温声说著,又从侍女的手上接过筷子,亲自给陈灼夹了块肉。

“武夫,就得吃肉。”

“孙大人说的在理。”

陈灼將肉放进嘴里,三两下便吞入腹中。

他放下筷子,半开玩笑的说道:“孙大人夹的肉,確实好吃,但也不能多吃。”

“为啥?”

孙斐接住话头。

陈灼道:“吃多了,狗妖怕就不是我的咯。”

此话一出。

孙典史夹肉的动作忽然一滯。

“孙大人,人情归人情,交易归交易,这可是您之前交给我的道理。”

说著,陈灼拿起桌上的酒杯,一饮而尽后,淡淡道:“我虽与孙斐相交莫逆,但那是我与孙斐之间的事。”

“我与孙府,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,谈谈交易吧。”

“您说呢?”

陈灼侧头看向身旁坐著的典史大人。

“你很聪明,完全不像是外城出来的泥腿子。”

孙典史轻嘆一声,一脸正色的说道:“也罢,那就说说,那头妖兽具体该怎么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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