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辐,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。
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
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
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
上一章 书页/目录 下一章
温馨提示: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书目,按 ←键 返回上一页, 按 →键 进入下一页,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。
道德经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,101看书只为原作者老聃的小说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老聃并收藏道德经最新章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