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9章 圣人彬和不良女孩(1 / 2)

“我第一次纹身,只是左手臂一小片,结果就被我爸扇了一巴掌。”

曹丹穿著吊带睡裙,左臂就露在外面。

她抬起左臂给我看玫瑰刺青,眸子里泛起泪光,轻声道,“当时挨了一巴掌,我嘴角流血了,对我爹妈喊,你们真没见过世面,不就是一小片刺青,有什么大不了的?

我妈说,丹丹,你的身体是父母给我的,你很漂亮,也很聪明,你不能这么糟践自己!

我对爹妈喊,你们生了我以后,我的身体我做主,我就是要混,我就喜欢刺青,如果你们不服,可以报警抓我,等我从里面出来了,肯定不会摇人打你们。

我爸要气疯了,拿起棍子打我,我妈抱住了她,对我尖叫,丹丹快跑!

我跑走了,那次相当於离家出走,半年都没回家。

期间我去过雁北,去过忻州,去过运城,甚至去过华北的保城和常山……”

听到这里,我忍不住去问:“当年你离家出走半年多,去过那么多地方,生活费哪里来?”

曹丹露出了自嘲的苦笑:“男朋友给的,他是个小偷,手艺还行,手里总是有点小钱。”

我继续问:“现在,你那个男朋友去了哪里?”

曹丹愣神之后,冷笑:“监狱啊,还能去哪里?被判刑那天,他挺高兴的,说他这种人,坐牢相当於上大学。”

我顺著曹丹的意思说:“是了,有些人把监狱当成了社会大学?”

曹丹居然说:“彬哥,你可是大混子呢,你都是龙城硬骨头了,你收拾杏花岭柱哥就像是玩。

如果你上了社会大学,至少十年,比本科四年长多了,啊……”

我一巴掌扇过去,曹丹痛叫著偏头,嘴角流血了。

她伸手抹了一把嘴唇,轻哼道:“彬哥,你给了我一个比兜,我好舒服。

可我刚才不是在诅咒你,我是崇拜你才那么说的。

一个小偷都判了三年多,你至少也要判十年多,要不然,你就连一个小偷都不如。”

面对这种心浮气躁,大脑不清的女孩,我只能克制,儘量平和说话:“我就不去社会大学了,我人可好了,人称莞城圣人彬。”

“是了,彬哥不需要社会大学改造。

就算你睡了我,我报警,警察都不会抓你。

因为警察来了,我会说,我成年了,我自愿的。

如果警察觉得我谎报警,浪费警力资源,指不定把我抓走了。”

“这种情况,警察一般不会抓你,只会口头教育。”

我仔细端详曹丹,无奈道,“你挺漂亮的,也挺幽默的。”

曹丹很无所谓:“你该说,我挺豁得出去的。”

“你才二十岁,你还没有烂透了,还有救。”

我抬起曹丹左臂,“这胳膊白的,嫩的,就跟莲藕似的。也就这么一小片玫瑰,约莫代表爱情,没有变成花臂也还好。”

曹丹回忆曾经,感慨道:“当年如果不是老爸那个耳光,我的左臂肯定会变成花臂。

可是你知道吗?纹身会让人上癮。

我怕气死了爹妈,不敢继续纹左臂,所以就选了身体其他部位。

彬哥,你看啊,我身上有这么多刺青。”

曹丹的吊带睡裙飞走后,多个部位的刺青展现出来。

锁骨下肩花,背部牡丹,腰侧肋骨花枝,大腿外侧暗黑,胸口星月……

婀娜的身体,白嫩的肌肤,浑身都被刺青点缀。

曹丹脚上没有鞋,也没有袜子,踩在床上,跳起舞来。

“彬哥,你看我浑身多处刺青,像什么?”

“不良女孩防偽標,看到这些防偽標,別人会把你当成如假包换的不良女孩。”

“是了,这些刺青很难洗掉,会跟我一辈子。

如果以后我结婚了,老公隔三岔五就会问,曹丹,你都在哪里混过,你是不是卖过。”

“如果是这样,你会怎么回答?”我问。

“我会说,我混过社会,跟过江湖柱哥,但我没有卖过身。我风流,但我不会隨便跟男人睡觉,看得起对方,我才会脱。”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