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9章 造谣的后果(1 / 2)

第一百零九章

我拿出手机,看了一下象哥的视频。

点讚量超过了一千,评论数超过了两百。

不急!

再等等。

律法上有规定,散播谣言,侮辱攻击,瀏览量超过五千亦或者转发量超过五百,就可以构成誹谤罪。

严重的,甚至可以判刑。

等这条视频再发酵发酵吧,当然也不能太过火。

真要过火了,我就成“名人”了,到时候出行都贼麻烦,成了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的角色。

时刻关注视频动向,一旦这条视频的点讚量超过一万,我就开始动用自己的手段。

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害怕有人威胁?

开玩笑!

隨便选了一家饭店,我吃了点东西。

这会儿飢肠轆轆,我实在是等不及了。

吃完了饭,李依枫又驱车送我。

送到一半,我才察觉到,有点不对啊!

这路和来时的路有些不一样。

“我们这会儿去哪儿?”我问道。

“回家啊!”

李依枫答道。

“回你家?”我连忙问道。

“不然嘞!”李依枫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答覆。

“我擦,我回你家干什么?孤男寡女的,共处一室,这样好吗?不好,年轻人,我劝你耗子尾汁。”我说道。

“怕什么?我都不怕別人说閒话,你有什么好怕的。”李依枫嘟囔了一句,没给我拒绝的机会,径直把我拉回了李家別墅。

……

李家的別墅极大,比起大壮叔的別墅来说还要更奢华多倍。

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豪宅!

头一次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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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睡觉的时候,李依枫给我寻了一处客房。

我住进去后,晚上和李依枫其实也没做什么。

我睡我的房间,她睡她的房间。

第二天一大早的时候,我就醒了,但是李依枫依然睡著。

我准备走的,但是她没起来,我又不好意思不告而別,更不好意思独闯她的房间。

无聊之下,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刷著手机。

米音热搜榜,第十,某211大学生,为了白富美,拋弃含辛茹苦供自己读书的女朋友。

what?

怎么个意思?

现在的网络都这么厉害,网友们都不睡觉的吗?

经过一晚上视频的发酵,我特马真的成名人了!

甚至有人,连我的学校,姓名、还有家庭住址都翻出来了。

网友们都是閒的吗?

真的应了那句话,现在这年头,谁拿著手机谁有理。

我甚至能想像到,手机的另一端,那个叫象哥的,心里美滋滋的,等著我上门道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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